黄星翘
黄星翘
黄星翘大法官是在温哥华出生、成长的第三代加拿大华人,也是加拿大法律界的先驱。他的家族在温哥华市及卑诗省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800年代后期,当时他的祖父受雇于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而外祖父母则在1880年搬迁至温哥华定居。 黄星翘大法官拥有卑诗大学的商学学位(1965年)和法律学位(1966年)。他是首位担任加拿大省级和联邦政府检察官的华裔加拿大人(1967年),并于1974年成为卑诗省法院的法官。他于1981年成为第一位由加拿大联邦政府任命至卑诗省法院的华裔法官。1990年,他晋升至加拿大最高法院,直到2016年退休为止,他在卑诗省、育空、西北和努纳武特地区等地的最高法院服务。黄大法官的服务年数长达四十二年,是卑诗省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法官。杰出贡献包括担任加拿大省级法院法官协会的理事会成员(1976-1981年)、担任加拿大持续司法教育的主席,负责所有省级法官的专业培训和课程,他也曾参与加拿大联邦法官刑罚委员会的刑罚改革项目(1981-1984年),当时委员会提出的许多建议后来都被纳入加拿大刑事法。黄大法官在他的法律生涯过程中也为许多律师的持续法律教育提供了引导与建议。 在法律领域之外,黄大法官参与了加拿大华裔退伍军人社群。他是唐人街陆海空退伍军人第280分队的名誉主席与成员,并且也是加拿大华裔军事博物馆的现任主席。他于1973年被任命为大温哥华中华文化中心的创始赞助人。 黄大法官与他的妻子育有两个女儿、四个孙子。他在空余时间会偕同妻子参加银发中心活动、旅行,并透过大学课程学习加拿大华人历史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