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翹

黃星翹

黃星翹大法官是加拿大法律界的先驅,也是在溫哥華出生並成長的第三代加拿大華人。他與這座城市及卑詩省的家族淵源可追溯至 1800 年代後期,當時他的祖父受僱為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修築工,而他的外祖父母則早在 1880 年便在溫哥華定居。黃大法官分別於 1965 年和 1966 年畢業於卑詩大學,取得商學學位與法律學位。1967 年,他成為首位華裔加拿大省級兼聯邦檢察官,並於 1974 年出任卑詩省法院法官。1981 年,他成為首位由聯邦政府任命的卑詩省郡法院華裔法官。1990 年,他晉升至最高法院,先後在卑詩省、育空地區、西北地區的最高法院以及努納武特地區法院服務,直至 2016 年退休。憑藉長達 42 年的司法生涯,他榮膺卑詩省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法官的頭銜。

在法學界的傑出貢獻中,黃大法官曾於 1976 至 1981 年間擔任加拿大省級法院法官協會理事,並曾任全國司法持續教育主席,負責所有省級法院法官的專業培訓與課程規劃。此外,他於 1981 至 1984 年間擔任聯邦加拿大判刑委員會委員,推動判刑制度改革,該委員會提出的許多建議隨後皆被納入《加拿大刑事法典》。在整個職業生涯中,他也積極指導後進,為眾多律師的持續法律教育提供引導。

在法律領域之外,黃大法官亦全心投入加拿大華裔退伍軍人社群。他目前擔任加拿大陸海空退伍軍人協會華埠第 280 分隊的名譽主席兼準會員,以及加拿大華裔軍事博物館的現任主席。此外,他早於 1973 年便受邀擔任大溫哥華中華文化中心的創始名譽贊助人。在家庭與生活方面,黃大法官與妻子育有兩個女兒及四個孫子;退休後的閒暇時光,他常陪同妻子參加長者中心的活動、四處旅行,並修讀關於加拿大華裔歷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大學課程,持續充實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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